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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孝感市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字号:    】        时间:2026-03-02      

2026年孝感市人民检察院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主要职责为: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本级19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驻监狱检察室、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司法警察支队)、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部、新闻办公室、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政治部干部部、政治部综合教育部、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6预算收入3395.47万元,比上年减少331.02万元,减少8.88%。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单位实有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213.52万元;二是本年度无房屋维修专项经费70万元;三是雇员制书记员经费减少2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5.47万元,比上年减少331.02万元,减少8.88%

2.预算支出情况:2026预算支出3395.47万元,比上年减少331.02万元,减少8.88%。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722.74万元, 比上年减少281.78万元,减少9.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73万元,比上年减少28.79万元,减少5.17%住房保障支出145万元,比上年减少20.45万元,减少12.36%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

1)2026年基本支出2647.11万元,比上年减少213.52万元,减少7.46%,主要原因是我院实有在职人数减少,人员经费较去年预算降低213.52万元

22026年项目支出748.36元,比上年减少117.5万元,减少13.57%,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无房屋维修专项经费70万元;二是雇员制书记员经费减少23.49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387.2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每年公用经费实际需求决定,近几年均无变化其中:办公费66.1万元、水费9.9万元、电费62.1万元、邮电费4.5万元、差旅费50万元、租赁费1.36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工会经费28.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万元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1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79万元,减少28.49%。其中:

1.因公出国(境)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6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接待4.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每年公务活动安排实际需求决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3.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69万元,比上年减少21.29万元,其中:公车购25.69元,比上年减少17.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度较2025年度少更新一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7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本单位更新的公务用车为新能源车,对汽油的消耗量略有下降,购买油料及维修费支出减少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6孝感市人民检察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23.3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7.49万元,减少12.41%主要原因是2026年度较2025年度少更新一台公务用车。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4.99万元,主要用于更新一台公务用车24.99万元工程政府采购预0万元务类政府采购预98.4万元,主要用于2026年度单位物业管理费支出83.9万元及公务用车燃油服务费14.5万元

2026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83.9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83.9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6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占有房屋面10932.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其他114方米13,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单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套)100万元以上的设备数量1(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检察业务专项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1、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依据;2、今年以来,职务犯罪呈现出窝案串案增多、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增加、作案手段多趋向隐蔽性、智能化等特点,这些新特点的出现,增加了办案难度,也极大地增加了办案成本。为了有效遏制职务犯罪,增加经费是新形势下保障办案效率的重要举措。该项目主要用于保障检察办案所需,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公务用车购置费、案件质量评审、宣传等服务。2026年度预算安排252.12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保障单位检察办案工作的正常运行。数量指标:检答网登录率≥95%。

质量指标:程序合法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法治副校长”覆盖率=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援助对象的满意度≥95%。

“雇员制劳务费专项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省编办、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法院和检察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鄂编办文[2015]149号)、省人社厅、省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检察机关2023年度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考务工作的通知》(鄂检会[2023]7号)以及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湖北省法院检察院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等级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本单位2026年初雇员制辅助人员32人、2026年需相关劳务费217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满足本院雇员制检察人员用人需求,促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数量指标:雇员制检察人员出勤率≥95%。

质量指标:雇员制检察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率≥95%。

社会效益指标:雇员制书记员管理水平=管理规范

服务对象满意度:检察官对雇员制检察人员的满意度≥95%。

“综合事务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安排,强化支点意识,服务中心大局,依法忠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做好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等四大检察工作,需保障日常办公及综合事务的正常开展,确保机关的有效运转,如案件信息的传递、办公环境的维护、后勤保障等,均是保证检察职能实现的基础条件,申报综合事务工作经费,用于办公室综合工作、政治工作、党建工作、文明创建以及机关行政运转等工作事项。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

数量指标:业务装备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质量指标:公用设备设施完好率≥95%。

社会效益指标:项目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机关食堂服务满意度70%。

“综合事务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养护管理、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会议服务和综合管理等。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

数量指标:物业管护面积=11367.57平方米

质量指标:绿化、卫生保洁达标率≥95%。

社会效益指标:维护日常运转保障率≥95%。

服务对象满意度:物业服务满意率9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空表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委托业务费218.07万元,比上年减少1.7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支出。

)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