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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检察官下乡村出席巡回法庭支持公诉

【字号:    】        时间:2017-05-15      

巡回法庭01

 

 

巡回法庭02

 

 

本网讯(通讯员安剑 黄庆芬 胡程 )412日上午9点多,温暖的阳光普照大地。安陆市辛榨乡胡姚村党支部办公楼门前来了不少围观的村民。原来,安陆市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今天要在该村开庭审理胡定某、胡桂某故意伤害一案。

在临时设置的审判席背后,“安陆市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的条幅格外醒目。审判庭成员、出庭支持公诉的安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刘培建、助理检察官黄纯玲各自做着开庭前的准备工作。胡定某、胡桂某2名被告人依次坐在审判席对面,身后是精神抖擞的法警。

“胡定某、胡桂某故意伤害一案现在开庭。”审判长一锤定音,村民们马上安静下来了。

被告人胡定某、胡桂某均为辛榨乡胡姚村民。今年120日,胡定某在胡兰某的家门口因琐事与胡兰某的爱人陈某某发生争执,胡兰某的母亲冯某某过来劝架,胡定某用手将其掀倒在地。而胡桂某见母亲摔倒在地,立马与胡定某发生了冲突。两个人相互扭打在一起,后被村民劝开。案发后,经法医鉴定,冯某某左下肢外伤后致左侧股骨颈骨折行人工股骨头置换术已构成轻伤一级;胡定某手部外伤致左手食指末节远端骨折及左手无名指远节指骨折已构成轻伤二级。

法庭调查阶段,当助理检察官黄纯玲宣读公诉意见书时,现场鸦雀无声,人们都瞪大眼睛仔细听着。

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刑事巡回法庭当众宣布休庭,将择日对胡定某、胡桂某故意伤害案作出判决。

这次法院将刑事巡回法庭开到被告人家门口,检察官下乡村出庭支持公诉,严格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对被告人的罪行进行指控的同时,还在庭审现场开展释法说理,给当地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