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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字号:    】        时间:2025-02-28      

  

  2月25日,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指导小组组长周伦,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指导小组副组长田俊明、任晋红,检委会专职委员、指导小组副组长孙振虹出席会议,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田俊明主持。任晋红对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进行了解读,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胡卫领学了全省检察机关“以评促赛、以选促优”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与会领导和小组成员结合各自部门工作实际,围绕如何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职能积极建言献策。
  周伦在讲话中就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
  一是要把握职责定位,做到“到位不越位”。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的职能定位是院党组领导下的议事工作机制,所以指导小组的工作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全面正确履行“领导、协调、管理、指导”职责,工作重心要放在对事关刑事检察全局性、协同性工作的综合研究、统筹协调,不是在业务部门之上加一个管理层级,更不是代替各业务部门具体开展业务工作。
  二是要立足统筹协调,做到“解难不添乱”。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统筹协调,应着力促进刑检资源整合,部门间的协同高效运作,不能干涉各业务部门正常业务工作,不能增加各业务条线和基层工作负担。
  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做到“聚焦不散光”。指导小组要按照“两个回归”工作要求,把工作重心、主要精力聚焦到解决影响刑事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来,以“三个善于”标准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四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担责不推责”。指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齐心协力,主动担当,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时按质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安排的任务,共同推进小组工作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