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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孝感检察机关4个先进集体、5名先进个人获表彰!

【字号:    】        时间:2024-03-04      

  2月28日,湖北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上通报了《关于表彰2018-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表彰决定》),孝感市检察机关4个先进集体、5名先进个人荣获表彰:
先进集体(基层检察院)
大悟县人民检察院
   
先进集体(内设机构)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安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
  
先进个人

倪建刚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四级高级检察官

刘怡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二级检察官

高志雄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一级检察官

何荣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一级检察官

谈明生
孝昌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一级检察官

祝贺获奖集体和个人!
  《表彰决定》指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全面、能动、创新履职,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涌现出一大批政治坚定、成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展示全省检察队伍的时代风采,激励引导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奋力推动湖北检察工作现代化,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等25个基层检察院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等40个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办案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刘钊等80名同志“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
  《表彰决定》表示,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在新起点上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为全面推进湖北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先进个人的单位职务为受表彰时的单位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