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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孝感检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字号:    】        时间:2023-12-29      

 

孝感检察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
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27年来连续九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安陆市检察院“五心五桥”工作法获评省委政法委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汉川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被孝感市委政法委通报表彰……
  今年,孝感市检察机关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捷报频传。这是向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的献礼,也是对新时代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阐释。
  矛盾纠纷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社会大局稳定。近年来,孝感市检察机关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基础上狠抓溯源治理工作,努力做到去矛盾存量、降纠纷增量、控风险变量,绘制出一幅“案结事了人和”的法治答卷。
  
去存量
能动履职跑出矛盾纠纷化解“加速度”
  “感谢检察院从中协调,为我的案件促成和解,压在我心上三年多的石头,总算落地了!”今年5月,在代理律师和亲属的陪同下,年近古稀的申请人汪某某在与医院签署和解协议之后,将一面锦旗送到孝感市检察院,向案件承办检察官表达诚挚谢意。
  一起延续三年多的医患纠纷,缘何能够在短时间内有效化解?这得益于检察机关的依法能动履职。
  2020年4月,汪某某的妻子潘某某因身体不适到孝感市某医院就诊,住院期间,因不明原因突发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汪某某认为医院在救治过程中存在过错,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定医院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医院存在过错以及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潘某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依法驳回原告汪某某的诉讼请求。汪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先后上诉和申请再审,均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今年3月,多方“维权”无果的汪某某向孝感市检察院提出申请监督,案件被移交至该院第五检察部办理。承办检察官在认真审查卷宗和相关证据材料之后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实体处理并无不当,汪某某的申请监督理由不能成立。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汪某某年老体弱且膝下无子女,近年来为打官司多方奔走,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和不小经济成本,让本已遭遇变故的家庭雪上加霜。
  汪某某的遭遇牵动着检察官的心。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就案件的争议点组织当事人、代理律师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尽力解开汪某某的心结,同时积极与当事医院进行沟通,告知汪某某的生活境况和实际困难,为其争取到2.5万元的人道主义补偿。经协商,汪某某与医院方均同意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这起旷日持久的医患纠纷至此画上句号。
  这起案件不是个案,而是近年来孝感市检察院高质效清办涉法涉诉积案的一个缩影。
  在台账式管理、清单式推进涉法涉诉积案“销号”过程中,孝感市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等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带头包案接访、带案下访,悉心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推动问题依法妥善解决,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态度”与“温度”。
  头雁领航群雁翔。在孝感市检察院的带动下,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均不遗余力开展涉法涉诉积案清理专项工作。
  汉川市检察院通过刑事和解,为一起26年前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亲属讨回公道;孝昌县检察院利用“调解+听证”方式,推动一起争议达3年之久、跨越湖北吉林两省的工伤赔偿案尘埃落定;云梦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为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外出请假难问题开辟“绿色通道”……
  据统计,今年以来,孝感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涉法涉诉积案48件,当事人满意度达96%,有效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存量。
   

  

降增量
多措并举打好矛盾纠纷防范“组合拳”
  “安全第一,骑乘电动车请佩戴好头盔!”“您好,现在是红灯,请退到标志线外等待……”近日,17名特殊的公益志愿者走上孝南区街头,他们身着红马甲、手举警示红旗,有条不紊地维护交通秩序,劝导行人车辆遵守交通法规。
  这是孝南区检察院探索轻罪治理路径,严控矛盾纠纷增量的新尝试。今年10月,孝南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启动“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上述17名志愿者就是该院近期办理的一批涉嫌违法犯罪、因情节轻微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嫌疑人。
  “案件虽小,但17名嫌疑人背后是17个家庭,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一罚了之,很可能会滋生新的问题。”孝南区检察院负责人介绍,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既能对拟不起诉人进行警示教育,又彰显了法治温情,有效减少次生矛盾纠纷。
  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降低矛盾纠纷发生率。近年来,孝感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以案释法工作,将释法说理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把法理说透、把情理说通,让案件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息诉罢访。
  “我自愿认罪认罚,一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希望得到对方及家属的谅解!”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这是孝感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胡卫提审犯罪嫌疑人时听到最多、也是最乐意听到的话。
  据悉,孝感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逐年提升,被害人及近亲属因案上访上诉的情况也大为减少,不仅节省了司法资源,也有效降低了案外矛盾纠纷发生的概率。这一升一降背后,是办案人员孜孜不倦的释法说理。
  孝感市检察机关还灵活运用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促进定分止争,有效控制矛盾纠纷激化和蔓延。
  今年6月,在一起放火案中,孝昌居民张师傅的电动车被烧毁。因犯罪嫌疑人有精神智力障碍,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且无赔偿能力,张师傅未获得任何赔偿。
  年逾花甲的张师傅平时靠低保金和打临工维持生计,正当他为损失犯愁时,孝昌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及时打去了电话,告知其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在张师傅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之后,孝昌县检察院及时向其发放4000元司法救助金,解了老人的燃眉之急。
  今年以来,孝感市检察机关共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46件,向159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2.4万元,组织开展各类检察公开听证1754件,将一大批矛盾纠纷消解在萌芽状态。
   

  

控变量
建章立制构建矛盾纠纷治理“大格局”
  今年7月,安陆市检察院在落实“河库长+检察长”联合巡查工作中发现,有养殖户私自破坏水库防浪墙,于库内拦网养鸭,鸭粪污染水库水体,现场气味难闻……
  水安全、水环境安全不容损害,而养殖户的权益如果保障不好也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纠纷。经办案影响、风险研判,安陆市检察院一方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释法说理,说服养殖户在一周之内拆除库区围网,同时积极与安陆一家蛋业公司协调联系,给正处于产蛋期的6000只鸭子重新找到了安置区,为这一棘手问题求得了最优解。
  案件质量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诱发矛盾风险的重要“变量”。近年来,孝感市检察机关狠抓办案影响、风险研判机制,要求办案人员摒除“一捕了之”“一诉了之”的司法惯性,在监督办案中透背景、析原因、判风险、看影响,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在这个大的思路框架下,各业务条线、各基层检察院纷纷结合实际出台具体举措,将案件质量这个诱发矛盾风险的重要变量,转化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认可度的最大增量。
  针对养老诈骗等经济犯罪,一手抓打击整治,一手抓追赃挽损;针对控告申诉案件,严格做到“7日内程序答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针对民事和行政争议案件,采取“穿透式”监督,以“我管”促“都管”……
  与此同时,把对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作为工作重点,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应城市检察院通过行政磋商帮助当事女子徐某摆脱因结婚登记姓名的一字之差而陷入“离婚难”的窘境;大悟县检察院利用“宪法宣传周”开展“助残扶弱”法治大宣讲……
  在向内用力的基础上,孝感市检察机关还积极向上引力、向外借力、向下输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治理大格局。
  主动加强同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沟通联络,密切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的协同配合,同时加强与属地社区、乡村振兴驻点村、结对帮扶社区、平安建设联系点的工作联动,注重日常排查、预警,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和谐安定是人民群众的心之所向、情之所系。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作为重要政治工程、民生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智助力。”孝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匡茂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