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以为找到了真爱,对她百分之百的信任,给了她我能给的一切,没想到她却是个无情的骗子,不仅欺骗我的感情,还骗走我的钱。”原来,一已婚女伪装成“完美女友”设下恋爱“陷阱”,骗取一男子14.5万余元。经孝感市大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大悟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10月23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1年11月,秦某在武汉市某KTV上班时与韩某相识,两人相谈甚欢并互加微信。后秦某虚构自己姓名,并谎称自己20岁且单身,以谈恋爱为名与韩某交往。
“天气渐冷,多穿点衣服,注意别感冒了”“晚上早点休息,熬夜对身体不好”……在秦某各种甜言蜜语的哄骗下,韩某逐渐“坠入爱河”。在取得韩某的信任后,秦某先后编造自己生病、母亲手术及父亲摔伤等多种谎言,以需要治疗费用等名义多次向韩某索要钱财。被爱情冲昏头脑的韩某,面对“女友”的每一次求助都立即回应,不到一年的时间,韩某通过微信陆陆续续给秦某转账共计14.5万余元。
直至2022年11月,秦某将韩某微信拉黑,韩某才发觉不对劲,报警求助。警方很快将秦某抓获归案。
承办检察官介绍,经查,秦某虚构自己的姓名、年龄等事实,隐瞒已婚并育有2个孩子的真相,以恋爱交友为名,骗取韩某14.5万余元,并将骗取的钱财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当地法院遂于10月8日作出上述判决。
“交友恋爱时,千万不要被突如其来的‘爱情’冲昏头脑。面对对方的甜言蜜语和汇款转账要求,应该多掂量和思考,以免掉入感情的‘陷阱’。”承办检察官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