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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3-01-09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5日在孝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匡茂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进争先创优、提升工作品质为主基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努力为孝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5726件,同比上升37%,62项检察业务质效指标中41项位居全省前四。
  一、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保持政治清醒,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年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454人,依法起诉2869人。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审结邪教组织犯罪3人并均提起公诉。全力维护社会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黑恶犯罪8件14人;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253人、“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366人。着力维护金融安全,起诉非法集资、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8人,协助公安机关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450万元。有力维护网络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271人。
  助力打赢维稳攻坚战。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依法及时办理群众涉法涉诉信访1318件,化解信访积案26件。在司法办案中全面落实办案影响、风险研判制度,加强风险管控;对20件重点案件加强风险研判和预警处置,把握办案节奏,依法妥善办理。充分发挥检察听证促进定纷止争作用,建立听证员库,组织公开听证1633次,同比上升152.7%。安陆市院对一起持续6年的亲属间遗产纠纷申请监督案,通过公开听证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缠访缠诉风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处置化解涉检网络舆情4件。党的二十大期间,市检察院对包保县市认真开展信访维稳调研督导,市县两级院派出39支工作队,深入社区、乡镇全力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平安稳定等工作。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2件,促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同步推进。坚持宽严相济,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对符合无社会危险性或犯罪情节轻微等情形的,依法不批捕1405人,不起诉1941人。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达到92.33%,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9.2%,一审上诉率下降至2.7%。结合办案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224场次,促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气。
  二、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动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决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强化检察担当。
  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对涉企案件每案标注,实行“一案一研判”,促进形成全力保护服务市场主体的检察自觉。着力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批捕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76人,起诉189人。注重保障企业发展稳定,对涉嫌犯罪的企业人员,依法不批捕104人、不起诉185人,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不诉率相比,分别高出11和12个百分点;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7人。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监督立案12件,监督撤案14件;清理久办不结的涉企刑事案件7件,让企业放下包袱,轻装前进;畅通申诉绿色通道,依法及时办理涉企申诉案件128件,努力让企业安心经营发展;办理涉营商行政案件91件、涉营商公益诉讼案件413件,坚持既保护公共利益,也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防止“一罚了之”“一关了之”。汉川市院办理的某个体工商户不服行政处罚监督案,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纠正处罚标准不一致、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松绑”,商请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23人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市委高度重视此项改革,成立全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市检察院与工商联、司法局、财政局等13家单位共同成立全市合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选聘198名人员组建专业人员库,增强监督评估的中立性、专业性。积极加大办案力度,在报省检察院批准后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5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管评估机制4件),已办结22件,共对4家企业、24名企业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对9名企业人员提出宽缓量刑建议。云梦县院针对安徽某米业公司向云梦县某粮油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一案,通过异地协作对涉案企业开展跨省合规监管,督促依法规范管理。孝南区院对某建设公司非法占用林地一案作出合规不起诉决定后,推动相关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既保护发展,又震慑违法。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出台《关于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会签文件,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起诉侵犯企业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33人。孝南区院起诉的刘某某、胡某某销售假茅台酒案,有力保护了国家驰名商标的知识产权。
  三、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自觉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起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19人,协同公安机关为受害老年群体挽回经济损失5009万元。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为民办实事”专项活动,对弱势民事主体维权支持起诉24件。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聚焦就业、医疗、养老、社会保障领域办理相关案件17件。孝昌县院联合外省检察机关化解一起持续3年的跨国务工死亡工伤认定纠纷案,34万元伤亡抚恤金一次性支付到位。开展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化解专项监督,帮助7名群众解除婚姻登记错误困境。徐某因结婚证上姓名错字无法离婚,应城市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6.7万元,传递检察温情。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92人。全力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初犯、偶犯,依法不批捕138人,不起诉140人;4个基层院建成“一站式”取证中心,实现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一站式办理,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持续抓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市卫健委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排查,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刚性落实。市检察院对我市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深入调研分析,专题报告获市委、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全市层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大悟县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孝南区院1名干警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58人,已提起公诉39人。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要求,起诉受贿犯罪12人、行贿犯罪6人。忠实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立案侦查3件5人,法院已判决2件4人。通过为反腐败大局贡献检察力量,助推清廉孝感建设,促进保障民生民利。
  扎实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贯彻市委部署要求,市检察院成立工作专班,深入14个包联企业和基层一线问计问需,推动解决32项具体问题,切实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难。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组织全市检察干警积极参与基层党建、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共开展调研活动84人次,收集基层和群众反映问题17条,为民办实事123件,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四、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执法司法活动法律监督
  牢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属性,与各职能部门一道促公正、护公益、提公信,依法办结各类监督案件1299件。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积极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工作机制在各地落实。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退回补充侦查率、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率同比减少7和3个百分点,提升了司法效率。积极开展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应立案未立案171人,监督撤销不当立案10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监督纠正意见744件次。积极开展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6件,对审判活动提出监督意见78件。积极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对违法违规“减假暂”提出监督意见81人并全部纠正;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开展专项监督,纠正执行不当情形14人次,推动全市57名被强制医疗人员全部集中监管;实现对监管场所巡回检察全覆盖,并在云梦对公检法司刑事执行活动探索开展全领域集中交叉巡回检察,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
  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坚持精准监督理念,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65件,对89件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对51件案件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并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强化对民事裁判结果的监督,依法提出(请)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法院采纳9件。坚持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相结合,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检察建议79件,法院予以采纳。孝南区检察院就诉讼费用退还问题向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区法院出台“胜诉即退费”工作机制,该案获评孝南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持续从套路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中梳理“虚假诉讼”线索,维护司法公信。汉川市院在审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申请监督案中,查明徐某虚构他人向其借款1096万元的事实骗取民事调解书,提出抗诉后法院再审撤销原判。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认真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办结裁判结果、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26件,提出检察监督意见120件,法院采纳120件;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件。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43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汉川市院通过办理一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监督案,推动行政部门按程序免除对某招商引资企业65万元加处罚款,既化解了争议矛盾,又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在履职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提出检察建议66件,8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大悟县院通过办理违法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监督案,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关停取缔无证诊所19家。推动检察监督与戒毒执法有效衔接,与市司法局共同启动强制隔离戒毒试点工作。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96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98%的案件通过诉前程序得到解决;同时用好诉讼手段,提起公益诉讼22件,已判决的20件全部获得法院支持。坚持做优做精传统领域公益保护,立办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9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33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53件。通过办案深入落实《长江保护法》,积极开展“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联动推进府澴河、汉江流域生态保护,督促清理河道1687公里,清理垃圾3956吨,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825亩,督促还湖复绿5325亩,增殖放流1025公斤成鱼、75万尾鱼苗,依法督促涉事单位和个人支付损害赔偿金,助力挽回国家财产损失2818万元。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案件220件。大悟县院通过立办门店消防安全隐患案,推动辖区内同类问题联动整治、系统治理,守护公共安全;云梦县院针对不法分子获取电商平台个人信息非法获利情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五、围绕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抓紧抓实检察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三学三立”和“素能提升年”活动,不断强化履职能力,全市检察机关有28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个集体、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抓牢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均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举办专题培训班、政治轮训班12期次,教育引导干警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创新“党建+”模式,打造“琢玉学堂”特色品牌,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新司法理念故事汇”活动202场,让“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能动司法”等新司法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抓严纪律作风建设。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机制,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结合检察机关实际狠抓“三学三立”要求落实,融合推进市委政法委专项政治督察、市纪委廉政谈话反馈的4方面18个问题整改,全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持续好转。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填报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815件,倒查被记录人员31人次,问责2人。加强检务督察,以违反检察职责、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内部财务审计等为重点开展专项督察,督促整改问题9个,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4人,诫勉2人。坚持从严执纪,处分违纪违法基层检察人员2人。
  抓好素质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全员化开展岗位“学练赛”,组织“线上+线下”专题班48期,组织公检法律同堂培训、青年干警案例研讨等活动92次,培训人员1942人次。加强人才培育,择优选取一批有基础、有潜力的检察官和办案团队持续跟踪培养,4人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检察官,1个团队被评为优秀办案团队。发挥头雁效应,两级院领导带头办案824件,示范带动作用更加明显。推进业绩考核,分类对检察人员实行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倒逼干警提升素质、干好工作。
  抓实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完善检务管理制度机制12项,推进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加强数字检察建设,制定实施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意见,办理技术检案1318件,同比上升160%。加强检察文化建设,23件新闻宣传作品在全省检察好新闻评选中获奖,其中3件作品获一等奖,获奖数量、质量同比实现双提升。加强基层院建设,组织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着力打造重点工作品牌11个。安陆市院、大悟县院、孝南区院在全省108个基层院检察业务质效考核中分别排位第1、第2和第10;孝南区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5个基层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观念,始终正确对待、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628人次,认真办好代表建议26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审议意见改进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专题调研,推动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实现全覆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16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7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915件;尊重和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办理律师互联网阅卷197次;搭建“益心为公”云平台,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志愿者、听证员,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视可感可触。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案规模还不够,有待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数字检察推进不够有力,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还有相当距离;四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队伍结构不优、员额检察官短缺、整体素质不适应等问题仍然突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推动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为检察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以更大力度推进争先创优、提升工作品质,更好服务孝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学深悟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以实干实绩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务实推动新征程孝感检察工作破难题、开新局。
  二是履职尽责服务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力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助力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等目标,自觉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能动履职,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工作上持续发力。主动服务中心工作,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和“三学三立”活动,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效果。
  三是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方案,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孝感建设。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从严治检提升素能。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体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放松,以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努力锻造绝对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矢志不渝,埋头苦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优异成绩庆祝孝感建市30周年,为奋力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