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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1-03-01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18日在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达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和省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在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在为民司法中担当使命,为孝感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在融入社会治理、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检察忠诚

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六稳”“六保”,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讲政治顾大局。

围绕打赢湖北保卫战,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坚决守牢防控主阵地。面对战疫大考,全市检察机关闻令而动,市县两级院领导带头包保,489名干警进村组、下社区,积极参与一线防控。统筹抓好自身防护,全市检察机关均为无疫单位。依法办理涉疫案件。对危害疫情防控犯罪,批捕15人,起诉33人;审慎办理重大敏感涉疫案件,有效防范化解网络舆情。市院办理的桂某、杨某销售伪劣产品案,被最高检评为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着力促进监管安全。及时加强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全市监管场所实现“零输入”“零感染”“零传播”。

围绕打好收官之战,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快案件办理实现“六清”目标。依法批捕58人(涉黑8人),起诉259人(涉黑115人)。院领导包案指导督办12件重大涉黑案件。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对黑恶犯罪监督立案816人,追捕6人,追诉50人。对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依法审查后不予认定88人。持续深化“破网打伞”、源头防范。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114条,向有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6条,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4件。

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持续助力“三大攻坚战”。为美丽孝感添彩。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深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2人,办理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7件。为金融安全护航。起诉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88人,帮助群众挽回损失2075万元。为脱贫攻坚助力。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购买55万余元农副产品开展消费扶贫。落实好司法救助政策,向11名扶贫对象发放救助金11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突出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依法办理郭某、徐某玩忽职守案,被最高检评为助力精准扶贫典型案例。

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店小二”意识,倾力服务复工复产。助力“两资一促”,扎实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与市工商联会签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文件,走访企业180家,召开座谈会23次,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32个。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企案件,保护创业创新创富。起诉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101人。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社会效果、公共利益等情况,对涉案企业人员依法不批捕4人、不起诉32人。依法对5家民营纺织企业涉案人员不起诉,保护地方支柱产业平稳发展。加强涉企诉讼活动监督,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监督撤案2件。依法办理某洗衣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被省院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被最高检评为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

二、推进“四大检察”协同发展,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孝感、法治孝感中展现检察担当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聚焦维护政权安全和社会稳定,做优刑事检察。对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841人,起诉3223人。坚决维护政治安全。批捕吴某某涉暴恐犯罪案,起诉涉邪教组织犯罪3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暴力犯罪46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42人。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28人,不起诉214人,提出从宽量刑建议2160人,实现良法善治,促进社会和谐。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0件;监督立案122件,监督撤案52件;追捕77人,追诉259人;提出刑事抗诉30件;监督纠正侦查、审判活动不当565件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不当256人,收监执行7人,坚决防止“纸面服刑”。着力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37人,已提起公诉27人。立案侦查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5人,唐某某、杨某某滥用职权侦查案被省院评为精品案件。

立足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审结民事检察案件122件,提请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强化调查核实,力争还原案件的客观真实。依法办理严某与某超市返还财产纠纷案,审查查明严某提交的“以货抵款情况说明”新证据属实,依法提请抗诉,法院再审改判,为严某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精准用力拆穿“假官司”真面目,维护司法公正。依法办理冯某与某纺织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查清1025万元借款的主要证据属伪造,该案系虚假诉讼,提请抗诉后法院撤销原审判决。

突出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实行政检察。审结行政检察案件65件,其中监督纠正行政审判、执行活动不当55件。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积极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2件,用真心实情传递执法司法温暖。依法办理某有机硅公司与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案,帮助企业顺利复产。依法介入某物流公司与某镇政府2688行政补偿诉讼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从源头上化解了政企矛盾。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5件,提出检察建议35件,法院采纳35件。依法办理某食药局与张某某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法院采纳检察建议,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依法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18件,提起公益诉讼23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并充分肯定,经验做法和案例被最高检《领导参阅件》刊发。扎实办好“5+3”领域案件。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督促被告向汉江放鱼12.7万尾,受损生态得到有效修复。把老百姓的每件“小事”当成“大案”来办,依法办理电梯、窨井盖安全隐患等公益诉讼案件144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对某地农村二次供水卫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有效保障村民饮用水安全,被省院评为司法为民典型案例。积极稳妥开展“等外”探索。针对某地农村集体土地保护问题,集中公开送达24份检察建议,督促开展土地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切实担起行政公益诉讼职责。针对某国道改建工程质量问题,市政府统筹谋划、高位推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地方政府与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全面完成修复改建,成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彰显了行政公益诉讼的法治价值、政治效果和现实意义,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经验做法被市政府《领导参阅》刊发。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践行为民情怀

扎实开展司法为民专项工作,精准解决疫情影响下的民生痛点,更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

用真情办理群众信访。刚性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依法及时办理群众信访787件,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着力化解信访积案。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对88件疑难案件公开听证,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推动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办理一起20年未执行到位的债务纠纷案,帮助当事人追回债务18.4万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用真心助力农民工讨薪。坚决打击恶意欠薪,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9件,涉案金额191万元。起诉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帮助4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17万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源头预防。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助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银行账户,合力建立根治欠薪问题长效机制。

用真爱保护未成年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人,起诉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59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41人。1件案件获评全省“未检十大精品案件”。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司法救助17人次,发放救助金16.2万元。联动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选派136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普法宣讲201次。突出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推动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联合市教育局、卫健委等13家单位建立入职审查、定期核查机制,核查1628家机构39084人,发现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2人,禁止其继续从业。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47件。针对某商贸城未成年人涉及低俗娱乐服务情形,督促相关部门对31KTV、小旅馆等进行专项整治。

用真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严惩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生产销售假冒高档白酒案件2件,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7人。依法办理涉案金额1.6亿元的生猪打药注水案,被省院评为“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强化联动形成合力,促进源头治理。针对李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聘请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家单位8名业务骨干兼任检察官助理,向3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促进长效治理。针对某地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到位,保障了餐饮卫生安全

四、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在铸定力、挖潜力、聚合力中淬炼检察铁军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举办读书班、专题研讨、主题演讲等18场,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两领两提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落实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双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党员下沉社区,与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市院被评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毫不放松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全员廉政谈话活动。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指引,针对79项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记录填报70件,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对两个基层院开展政治巡察,督促整改29个问题。3个基层院进行内部审计,督促整改5大类28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对违纪干警严肃追责问责。

持之以恒夯实基础补强基层。大力度多举措狠抓队伍素能提升。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实干实绩,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围绕《民法典》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精准滴灌式视频培训2000余人次。举办青年检察人员专题研修班,提高青年干警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对工作的促进作用,9篇论文获奖,《提升基层社区治理能力:以夯实基础回归服务为着力点》获评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一等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用好业绩考评“指挥棒”,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考核指标,倒逼检察官落实司法责任,提升办案能力。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稳步推进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入驻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推动检察工作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狠抓基层院建设。1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5个基层院确认省级文明单位,1个基层院、2个部门、4名个人被省人社厅、省院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先进部(局)室和先进个人。

自觉主动在阳光下行使检察权。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议案提案,走访联系85名代表委员,邀请135名代表委员参加开放日、座谈会、公开听证等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125次。积极开展“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活动,为律师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662件、法律文书199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75件,让人民群众了解支持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防疫、办案两手抓,凝神聚力、克难攻坚、团结奋进,8件案件被最高检、省院评为典型案例,相关工作被《检察日报》《湖北日报》、省院《情况反映》报道、转发75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检察人员大局意识不够强、司法理念不够新,在“三个效果”统一上仍需下功夫。二是部分业务建设与治理现代化要求、与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不适应、跟不上的问题。三是检察专业化建设仍需加强,队伍制约监督管理还有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总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认真落实市委和省院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孝感检察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提供更加充分司法保障。

一是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在政治建检上达到新高度。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夯实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高度自觉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把握方向、解决难题,推动工作。

二是把服务保障大局落到实处,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孝感建设。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强化综合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为构建“主城崛起、两带协同、孝汉同城、多元支撑”区域发展格局提供强有力检察保障。

三是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在贯彻司法为民上展现新作为。恪守司法为民的根本立场,把天理、国法、人情融入到每一个具体的个案办理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检察产品,加大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力度,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优化检察公共服务,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传递法治温度。

四是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在推进“四大检察”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高质量履行监督办案职责,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融合发展,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法治引擎,助推法治孝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是把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落到实处,在锻造检察铁军上打造新气象。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统一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检务保障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唯担当。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楫扬帆、排难而进,努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在服务保障全市“十四五”建设中展现检察作为、树立检察形象、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名词解释

“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作出庄严承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5+3”领域: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英烈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5个领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明确赋权检察机关扩大公益诉讼监督范围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电信互联网涉及众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3个领域。

“等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最高检将公益诉讼“等外”探索原则从“稳妥、积极”调整为“积极、稳妥”,强调不仅要把明确赋权领域的案件办好,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案-件比”:指当事人的一个“案子”,与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数”之对比。“案-件比”既是观测、评价检察机关办案运行态势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检察办案质效的重要指标。

两领两提工作机制: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新路径,建立“党建引领、责任认领,提高站位、提升能力”工作机制,简称“两领两提”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