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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不批准逮捕公开听证 让司法公正彰显法律温情

【字号:    】        时间:2021-03-17      

 

图为:公开听证会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余菊红)3月15日,应城市检察院就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办案单位、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犯罪嫌疑人所在社区负责人参加。 

    犯罪嫌疑人陈某在2020年10月期间,在他人煽惑下,使用自己的3张银行卡及支付宝账号,在互联网“货币”APP软件中通过购买“火币”的方式,为电信网络犯罪活动所得资金支付结算提供帮助,从中牟利,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走访陈某所在单位及社区,了解到陈某各方面表现较好,工作积极认真,无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陈某家庭状况及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和悔过表现,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无犯罪前科,对陈某采取非批捕措施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应城市检察院拟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承办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介绍了案件详细情况,及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办案单位侦查人员、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依次对该案作不批准逮捕处理发表了意见。 

    市妇联负责人曾欢说:“陈某在案件发生后,有自首情节和悔过表现,且其家庭有两位老人和上幼儿园的儿子需要人照顾,应城市检察院对她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让我们看到了铁一样的法律也是有温情的。我同意检察院对陈某作出的不批捕决定。”经评议,参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院对陈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处理意见。 

    此次公开听证会得到了听证员一致好评,大家认为应城市检察院对陈某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公开听证会不仅展示了法律的“刚正”,也凸显了法律的“柔情”,使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到”。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